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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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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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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为财富辩护


发布时间:2014-8-1 22:45:20 来源: 浏览:
陈有西为财富辩护

陈有西 为财富辩护

 财经天下周刊

2014-07-31 财经天下

陈有西将自己置于体制局内人和局外人的边缘,是一名沟通者、翻译者。在他看来,真正有水平、有道义、懂政治、能跟官方直接对话的律师,现在凤毛麟角,他算其中一个。

                     

本文刊发于《财经天下》周刊2014728日刊

记者|薛芳 编辑|张厚 摄影|左手工作室

616日上午8点半,北京东交民巷最高人民法院的传达室里,已经有了排队的人群。人们需要把身份证交上去,来换取开庭专用通行卡,而后通过安检。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亦在其中。出了传达室后,他来到五楼的第六法庭,坐在被申诉人代理律师的位子上。

这是一个小法庭,法官席上还空着,申诉人的位置上有三个人,一位律师和两位当事人,被申诉人的位置上有四个人,三位律师和一位专家代理人。书记员一一做了登记,而后询问了旁听人员的身份,并登记身份证号。

开庭审理的是一个民事方面的知识产权案,庭审3个多小时,作为被申诉方西安高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华科技)的代理人,陈有西在陈述中称对方恶意侵犯高华公司知识产权,是故意窃取他人技术成果权的侵权者。

对方律师对“窃取”的说法提出反对,法庭提醒陈有西注意用词。

庭审结束后,陈有西说,这是他的一种代理策略,目的是要引起法官注意。这是一个赔偿金额在20万元左右的小案子,要知道,有时申诉金额达到几亿元的案子都很难在最高法院立案,而此案能立案,说明了案件的不正常性。他想用这种方式表达一下律师及当事人的愤怒,提醒法官注意对方概念混淆和掩盖真相的问题。

对于陈有西来说,这样的案件只不过是他代理过的诸多经济类案件中的一个小案例。在公众视野里,很多人都知道陈有西是一位著名的刑辩律师,却不知其在经济类案件中的辩护同样颇具影响力。更加难得的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无罪判决率比较低的国家,陈有西还是将很多案件做成功了。

近年来,陈有西代理了很多与著名企业家相关的案子,包括轰动全国的有兰世立案、顾雏军案、南昌唐庆南案、澳州吴植辉案、珠海王军华案、贵阳黎祟刚案和北京王功权案等。这些曾被光环笼罩的企业家,近年来纷纷落马入狱,并被舆论定调为罪人,陈有西无一例外地为他们作了无罪辩护。

在为这些身陷囹圄的民营企业家奔走呐喊的同时,作为律师的陈有西得出了一个悲观的论断:在歧视、敌视私有财产权、限制民营经济的环境下,很多中国的企业家正走在通往监狱的路上。

体制边缘的沟通者

 

骄傲、攻势凌厉是陈有西在庭审辩护时留给外界的印象。但私下与其交流时,他却态度温和,言辞简洁,常常面带微笑。

陈有西个子不高,身材没有丝毫发福的迹象,白衬衫、西装是他日常的行头。有着“著名律师”、“法学教授”、“亿万富豪”、“模范党员”等多重身份的他,不管是出现在社科院EMBA学院的课堂上,还是出现在高法的法庭上,一旦开口说话,其强大的气场便彰显出来。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赵佳月曾采访过陈有西,在她看来,陈有西的“理论功底还是很强的,还有他在高院做过研究工作,这是陈有西的强项”,媒体人石扉客则称陈有西有“令人发指的勤奋”。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肖霖则认为陈有西是律师界的一面旗帜、一个标杆。“和他相处的时候,几乎在任何时候,他都会不断地在手机或者电脑上书写和发表自己对各种事情的真知灼见,这种勤奋和犀利的眼光绝非一般人所能具有,这也是让我最佩服他的一点。可能有人有看法,但没有发表,可能有人也勤于书写,但没有卓见,没有更高的立意和观点,而他两者具备,实属难得。”

1999年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开始,陈有西就开始接纳大量案件的诉讼。现在,他的律所已经从3个人壮大为220人,开了5个成员所。2013年,律所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纳税1700万元,律师平均年收入60万元。而在他所接待的案件里,大部分都是商业诉讼。

就是616日当天晚上6点,万事利总裁李建华来到东交民巷附近的公安宾馆,跟陈有西一起吃晚饭。两人聊了大约两个小时,陈有西推荐李建华作为民企代表,到政府决策层的一个会议上为改善民企的生存环境建言献策。

晚上9点的时候,陈有西来到中国大饭店,跟著名投资人薛蛮子见面。因涉嫌嫖娼而被拘捕的薛蛮子已于今年4月取保候审,他向陈有西做法律咨询。陈有西建议他,取保候审一年之内谨言慎行,就没问题了……

事实上,诸多涉及法律诉讼的中国民营企业家之所以如此信任陈有西,与他本人与体制之间的微妙关系不无关系。

在中国的律师圈子里,陈有西有着明显的权威地位,但他对体制的立场又非常暧昧。从这个维度来说,一些人觉得陈有西为财富做的无罪辩护成功率如此之高是因为他跟体制的关系,这些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判决。

陈有西的体制生涯还要追溯到1977年高考恢复之时。当时,上百万青年如过江之鲫涌向刚刚打开的大学之门,年龄刚刚超过20岁的李东生、黄宏生和陈伟荣跨进了华南理工大学的大门,后来他们创办了TCL、创维和康佳。辉煌时期,这三家公司的彩电产量之和占全国的40%。而20多岁的陈有西和他们一样,成为高考恢复后第一届大学生,进入杭州大学。那时候的陈有西没有想到的是,他未来的工作会和这些新富阶层产生交集。

大学毕业后,陈有西进入体制内,三年后调到省里,因在公安厅表现出色,迅速调到省委,担任中央候补委员、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芳烈的秘书。袁芳烈是“温州模式”的创始人,是中共高官里最早掌握政法权力又坚定地为民营经济说话的人,陈有西在他身边工作8年,受其影响颇深。1980年代末,袁芳烈因年龄问题淡出政坛,陈有西也在三十多岁时选择离开了体制。其时,他已在体制内工作了16年,积累了大量经验和人脉,为其以后做辩护律师提供了不小的帮助。

但陈有西自己却认为,他为企业做的无罪辩护成功率高与体制背景没什么关系,而是源于自己对法律精髓的把握和体制内的健康力量。

陈有西将自己置于体制局内人和局外人的边缘,是一名沟通者、翻译者。在他看来,真正有水平、有道义、懂政治、能跟官方直接对话的律师,现在凤毛麟角,他算其中一个。

“中国的法治生态取决于政治生态,很多案子依托的是政治,这是一个令人十分纠结的问题,政治气候是中国法治生态的天花板。”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谢志浩表示。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跟别的律师的不同在于,我不是从法律条文出发判断这个案子冤不冤,而是从国家大局的角度出发,在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大背景下做判断,这样的行为,国家是应当支持还是反对,允许还是禁止。我从这个角度去做辩护,就能够抓到本质。同时,用各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条文佐证我的这些宏观上的观点。”陈有西非常自信地说。

当然,陈有西也不乏批评者,只不过,面对批评,陈有西仍然坚持认为,自己与体制的沟通是立足于客观事实的:“中国的现状,申诉冤案如果没有领导干预,千分之一的机会都轮不到你。会批示冤假错案的领导有什么不好呢?所以权力的干预是不能一概否定的。”

在外界看来,永远斗志昂扬的陈有西时常会有一种挫败感。有时候明明该赢的案子,却输了,但他告诉《财经天下》周刊:“我得表现出来,我始终是信心百倍、斗志昂扬的,因为我要让全社会有一种信心,给我的当事人一种信心,我自己再难过,也是一个人默默忍受。”

“一定要去请陈有西”

 

平时,陈有西不抽烟、不喝酒,也不会打高尔夫,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写写文章,而他写的文章也大都是关于当下民众最为关注的重大案件的。

今年711日,吴英死缓减刑案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开庭审理,法院裁定,吴英从死缓减刑至无期徒刑。但吴英坚称无罪,将继续申诉。时隔6年,吴英案风云再起,而在整个过程中,陈有西一直在扮演着为吴英这样的民营企业家呐喊的角色。

20124月下旬,他在《经济观察报》上发表《吴英案基本定性错误》、《吴英为什么不能核准死刑》两篇文章,三个月之后,他又在《南方周末》发表了一篇文章《国进民退祭坛上的羔羊》,称对湘西企业家曾成杰核准死刑严重不当。

当时,地产界大佬王石和冯仑看到了这些文章,并找到陈有西,希望企业界和法律界能够联手,得到一个更公平的境遇。看到这篇文章的还有兰世立。当时,他正在洪山监狱服刑。201049日,武汉市中级法院认定兰世立逃避追缴欠税5000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他委托自己的侄女兰剑敏,“一定要去请陈有西”。陈有西并不是所有的案子都接,因此兰剑敏通过上海记者杨海鹏引荐,才见到了他。

兰剑敏和陈有西的会面,是在上海华山路汇银广场北楼27层上海京衡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兰剑敏叙述了二叔兰世立这个案子的情况,陈有西律师代理风格和东星的选择方向是一致的,双方谈得很顺畅。

从律师的角度,陈有西认为兰世立是被冤枉的,因此他才接了兰世立这个案子。这不是普通的刑事申诉,而是价值近30亿的东盛房产公司股权争夺大案。

目前案件已经到了最高法院二审,而一审湖北高院已经判决兰世立败诉,100%整体股权丧失。对方公司在兰世立最困难的时候同意借给了他3.15亿元,兰将当时有16.8亿房地产存量的股权全部抵押过户。结果,这个公司只给了8550万,却假戏真做拿走了他价值十几亿公司的全部股权。

今年4月,湖北高院开庭重审,一直没有判决。兰世立告诉《财经天下》周刊:“陈有西律师的敬业精神,让我印象很深刻,我们的案件开庭前,他连续几天几夜与我探讨案件的细节和证据。”兰剑敏告诉记者,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对胜诉越来越有信心。

陈有西在2013年代理的另一起大案——顾雏军的案子,则完全不同。顾雏军不急着追回财产,他就是想先讨回公道。

陈有西第一次见顾雏军,是在北京的友谊宾馆,他印象中的顾很憔悴,有点愤慨,有点苍老,一肚子的苦水。他跟陈有西说:“我带了1.7亿美元,进入中国大陆来投资,我一分钱没拿回去,全部放在这里,反而被判了十年刑,把我的财产都搞光了,所以我可以不要一分钱,我要一个名声,我要一个清白。”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顾雏军一直在对陈有西强调,他只是要一个公道。

20135月,顾雏军把复印好的材料交给陈有西,陈有西带上两个助手律师,组成了一个辩护小组,专门研究顾雏军的案子,花了二十多天。然后,陈有西与顾雏军在北京就案子本身再进行详细讨论,顾雏军坚持自己是无罪的,他一条条说服了陈有西。

陈有西仔细审查原审的案卷,给出了完全不同的真相解读。顾雏军不但没有瓜分一分国资,相反,他带进国内创业并收购五家上市公司的1.7亿美元,到现在血本无归,全部亏在中国,没有一分拿回。

陈有西和他的助手邬晓东一起,写了两万多字的申诉书,重新找到和组织了15份无罪证据和法律依据,7月递交到最高法院。最高法经过近半年的审查,将申诉状专函转办到广东省高院;作为顾案的二审法院,广东省高院于2014117日决定正式受理顾的再审申请,启动立案再审审查程序。

据说当时顾雏军听到这个消息后,“都觉得好像在开玩笑”。一个月后,2014220日,中国法学界的泰斗江平,陈有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童之伟等聚在一起,再谈顾雏军案,并称其为错案、冤案。

顾雏军案结局如何,亦是未知。顾雏军的旧部张细汉认识陈有西多年了,他对陈有西的印象是,“非常严谨,非常勤勉,非常尽责”。兰世立告诉记者,请陈有西代理案子后,他和陈有西见过5回,他眼中的陈有西很有正义感,不畏强权,敢于坚持不懈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企业家的“原罪”与“非罪”

 

兰世立案和顾雏军案,是2013年陈有西接的两个与财富相关的案子。谈起与财富相关的辩护,陈有西说自己也记不得最初的契机了,作为律师来说,都是案件找上门来。

在陈有西看来,民营企业家出事,多与中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相关。而这些身陷牢狱的企业家,往往有其自身的性格缺陷,出事也都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兰世立性格强势,说一不二,而顾雏军也不能长袖善舞于市场和政府之间。

当然,如果把企业家获罪仅仅归为性格原因导致的政商不合,就有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倾向。顾雏军曾公开对媒体说:“以前的冤案,是死了一个人,只是抓凶手的时候抓错了人,这一次,根本没有死人,尸体在哪里?我怎么就成了凶手?”诚如顾雏军所表述的,经济犯罪的罪与非罪确实很难界定。

陈有西简单阐述了其间的差别:“对于经济犯罪呢,罪与非罪的界限和传统的恶性暴力犯罪不一样,传统的犯罪,比如说杀人、放火、强奸、抢劫、投毒,老百姓很容易区别,这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非常清楚的。而经济犯罪行为,法律标准非常模糊、复杂,要有专业的知识才能够搞清,还同各个时期的国家标准有关。”

“计划经济年代,把海南的烟拿到北京来卖,把山西的煤运到浙江温州去卖,就是犯罪的,这叫‘投机倒把罪’,可以判死刑,温州当时就杀了不少这种长途返销户。而改革开放后,流通被允许,这个罪名就取消了。所以经济犯罪跟传统的杀人放火不一样,国家允许的就是合法的,国家不允许的就是犯罪的。现在大量民营企业家在做的,不是杀人放火,他们的行为是否合法,唯一的判断标准就是国家禁止与不禁止。”

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中国新富阶层诞生以来,就一直伴随着财富与“原罪”的纠葛。“中国公司一直在非规划的市场氛围中成长起来,数以百万计的民营企业在体制外实现了壮大,在资源、市场、人才、政策、资金甚至地理位置都毫无优势的前提下实现了高速成长,这种成长特征,决定了其草莽性和灰色性。”吴晓波在《激荡三十年》中对新富阶层的生成环境做了如此概括。

《胡润富豪榜》的创始人胡润认为,长期以来,中国人对待富豪并不公平,认为其财富一定有问题;《创业家》主编牛文文也总结过,中国人不喜欢露富,也不喜欢富人,而富人们在媒体上也以二元的方式存在着,要么被神话,要么被鄙夷。

以上种种与财富相关的态度,并非无迹可寻。追根溯源,吴晓波在《大败局》中做了剖析:“过去的那些年,中国企业已经数度经历了从神话到噩梦的轮回,无数巨型企业轰然倒塌,‘泰坦尼克现象’此起彼伏。”

这企业轰然倒塌的标志多半是创始人的锒铛入狱。在陈有西看来,中国的富豪与监狱的距离其实比他们想象的要近得多。

事实也确实如此。2013813日,王石在北京的一个研讨会上感慨,全国出了问题的企业家很多,对于认识的朋友,他会尽可能地去探监。但让王石印象最深的是,安排他去探监的当地企业家,再过几年反而成了被探监对象。

王石所言,就是牟其中与兰世立先后在湖北入狱。2007年,在兰世立的安排下,王石等人来到湖北省洪山监狱,看望以诈骗罪名入狱的牟其中。仅仅三年之后,兰世立就被关进洪山监狱。2012年,王石又在另一个企业家的安排下,去探监被关押在湖北的兰世立。

对于中国富豪的频繁落马,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教授丁学良总结了四点原因:一些官员权限过大且权力界定不明;中国的民间企业运作空间有限而边界也不定;中国的司法程序不透明、不独立;中国的市场诱惑巨大,因此即使“落马”风险大,铤而走险者也还是前赴后继。

作为经常需要站出来为落马企业家辩护的专业律师,陈有西对于中国民营企业家的现状深有感触。他在《中国改革》、《中国民商》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列出了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八大风险,他认为,中国企业家正时刻走在通往监狱的路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市场秩序犯罪这一章中,关于经济犯罪就有112个罪名。“虚报资产、假冒伪劣、不安全生产、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偷税走私、隐匿账册……总有一样行为你会触犯的。只要存心找你,没有找不出罪的企业家,一个都没有。”陈有西说,“中国企业家只要经营五到十年,列上五个罪名,量刑搞到死刑一点问题没有。如果想用公检法的力量来剥夺一个企业或富人的财富,只是分分钟的事。很多罪,立法上就似乎是说不清道不明,执法实践中就可大可小、可有可无。”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企业家被抓起来全是冤枉的,也不能这么看。我们现在讲的是什么呢?是追究的扩大化,是现在很多执法者的执法观念跟不上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形势,造成大量冤假错案。”陈有西解释。

他认为,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制度层面的。“民营企业生存最主要的原则应该是主体独立、契约自由、诚实信用、法律至上。关于这点,200多年前《拿破仑民法典》里有明确规定,而现在回过头去看一些案子,比如我代理的兰世立和顾雏军案,我研究的吴英案和曾成杰案,曾找过我的‘民间石油第一人’龚家龙案,我们谈判解决的吉林某保险公司20亿股权案等,都有其共性:企业主体不独立,契约不自由,法律不至上。”

在陈有西看来,冤假错案滋生的温床就是司法不独立。“法官如果听从权力的,而不听从法律的,那对国家来说,就太可怕了。”已经在律师行业从业15年的陈有西,对这点颇为痛心。

救赎者的困境

 

对于中国企业家来说,边界问题很重要,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锒铛入狱。而对陈有西来说也同样如此,一些与财富相关又在政治上很敏感的案件,陈有西在整个辩护过程中,是非常善于把握边界的。

陈有西去年代理的王功权案,其代理思路就非常有策略性。

20139月底,陈有西和他的助手向侦查机关提交了《关于要求慎重处理王功权案不予报请逮捕的律师意见书》。在第一次申请会见王功权未果后,陈有西在微博上告诉粉丝,自己第二天会再去看守所。第二天,侦查机关的一名分局领导出来接待了陈有西。

对于一些敏感案子,他也会寻求高层人士助力。“我不希望马步未稳,自己就倒掉了。”陈有西说,这是一种韬略。他在微博上发布了六次关于王功权的消息,公布他的近况。“我不批评公安,也不批评检察院,我只想让关心他的人知道,他的案子办到什么程度了。”

目前,陈有西的微博粉丝有30多万,而他的《陈有西学术网》,几年来一直是中国点击量第一位的法律人个人博客。近期关于黄海波案,他通宵写的废除收容教育的文章,新浪微博一天的点击量达到了404万。通常陈有西一篇文章,会有上亿的人看到。此外,他常常给一些市场化的主流媒体或财经媒体写文章。

除了获得外界声名上的关注,陈有西的商业收入也开始日渐增长。某种程度上说,现在的他也进入了中国新富阶层。

已至知天命之年的陈有西出生于浙江宁海,父母都是农民,儿时的他一直生活在贫穷之中。

关于贫穷,他讲述过这样一个故事:南溪村的集体食堂有一个大木桶,奶奶抱着已经饿得发昏的5岁的陈有西去找吃的,食堂大叔拿起木勺在木桶里刮啊刮,然后连木屑带石子刮出半碗,陈一骨碌吃到肚中。

“陈有西”原名“陈友西”,“文革”时,学校的一个领导说不能跟西方友好,于是他将名字改成“陈有西”。“家境的贫困和父辈的无能”,使他幼小的心灵饱受欺凌。高中毕业时,赶上“文革”停止高考,只能当农民,种田、挑大粪填充着那段5年时光。

大学毕业后进入体制内,陈有西仕途顺风顺水,但关于童年的那种清贫一直伴其左右。“我那时候没钱,很多人不相信。我在高院工作,不收钱,也不和当事人企业家吃喝,比较边缘化。因此,我不否定体制内也有很清廉的人。”

离开体制时,陈有西只有2000元存款。他问一个当律师的朋友:“我如果去当律师,一年能不能赚5万块钱?”“你这样的人,赚5万块钱肯定没问题。”朋友说这话的时候有一个匪夷所思的微笑。后来,陈有西才知道,当时这位律师朋友已经年入百万了。

陈有西当律师的第一年赚了8万块钱,当时高院不少同僚的工资不过每月800多元。数年后,陈有西开着宝马小汽车回高院办事,过往的同事都觉得他很风光。

现如今,陈有西已经做了15年律师,在为财富辩护的过程中,陈有西也实现了个人财富的最初积累。过往,他为孩子还差2400元的择校费愁得不知如何解决,而现在,他的孩子和国内大部分富人的孩子一样被送到国外念书;过往,他的坐骑是一辆破旧的自行车,而最近,他打算把自己开了近十年的宝马换掉。

他从不讳言自己在商业上的成功,谈及别墅、豪车也并不像其他富豪那样讳莫如深。只不过,财富上的积累并不是他最值得骄傲的地方,作为一名律师,他乐于在商业层面法制并不健全的当下,游走在体制的边缘,为遭遇不公的民营企业家奔走呼号。

另外一件让陈有西非常骄傲的事情是,他经常发表文章的博客从未被关闭过,只有零星几条曾被删除。“李庄案”时,陈有西向杭州市司法局、浙江省司法厅分管律师的领导进行了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他才正式答应出任此案律师。

承认体制的权威,谨慎地追求其改进,正是这种策略,决定了陈有西的成功,当然也决定了他的局限性。就像大海退潮时,许多鱼被带上了岸边,奄奄一息,一个小孩正在竭尽全力想把更多的鱼扔回海里。但是充其量,他又能救活多少条鱼?

显然,作为律师的陈有西和在岸边扔鱼的小孩面临着同样的救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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